查建国:外援应该,但可有多元声音(与环球时报争鸣之237)
习近平访美几天豪诺援助外国182·1亿美元。这里包括:
(1)15年内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援助120亿美元;
(2)支援发展中国家对付气候变化31亿美元;
(3)成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首期20亿美元;
(4)设立中国与联合国和平发展基金10亿美元;
(5)向非盟提供无偿军事援助1亿美元;
(6)向联合国妇女署捐款1000万美元。
这里还不包括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国、岛国2015年到期未还的政府间无息贷款债务。习大方撒钱在联大会上赢得阵阵掌声,在国内互联网上却不同意见议论纷纭。环球时报9月28日发社评,题为《对外援助的重要性不须"讲透" 》。好横的口气!
环报社评讲"中国社会要迅速摆脱对外援助的那些钱能在国内做多少事的简单计算方式,决不可让民粹主义干扰国家的外援计划。""……中国舆论也应配合官方的对外援助,不具体细究为什么,在一些敏感问题上不坚持刨根问底。"
打一比喻:一个大家族过日子,左邻右舍有困难帮助一下,这个道理谁都懂。但这家有一个临时受大家委托管事的家里人忽然拿出大笔钱帮别人,然后站在"道德高地" 上对家里其它人说,对我做的事不要"细究为什么" 、 不要"刨根问底" ,我也"不须讲透" 。够横的吧,搞不清自己的身份!一个"公仆" 竟反感主人们的唠叨。中国贫困人口上亿,列世界第二,人均收入排名全球百名之后,对如此大手笔外援国人为什么不可以议论纷纭?国人中可以有人大声叫好,也可以有人无所谓,也可以有人细细追究刨根问底,也可以有人反对抗议,这是国人的自由发言权、知情权、参政权。做为一个"公仆" 的国家政府只能接受监督,老老实实回答所有质疑和反对声。不要给提问者扣上"民粹主义干扰" 的帽子。
做为舆论媒体也应七嘴八舌。如执政党喉舌环报愿意只说好不说坏,那也不要不知自己有几斤几两地去要求"中国舆论也应配合官方的对外援助,不具体细究为什么,在一些敏感问题上不坚持刨根问底。"在一个民主国家执政党永远不能让社会舆论闭嘴,只能谦卑地、宽容地去听一切不同意见,同时认真地、仔细地、反复地去表白自己的观点,努力去争取多数的支持。
国民对外援有不同意见的发言权还表现在外援项目和数额要经全国人大走程序。经过充分的讨论、辩论、听证会,再少数服从多数通过决议,公布于众监督执行。任何国家的决策都只有在多元声音自由充分表达后才能做出,少数人的声音对正确的决定不可或缺。习近平这次一千多亿人民币外援的承诺如何走的程序?中国外援六十多年来都是中共少数人一锤定音,现在老百姓有了互联网可以发出多元声音了,环报急了。
北京查建国 10月2日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zhajianguo2012@hotmail.com
回复朱耀光先生:谢谢你的回应。欢迎不同意见的互相切磋。我的表述是:" 在中国,对共产党执政政绩的客观评估,其意义远远大于"执政合法性"的探究。也就是说,万一你的执政政绩说得过去,不具有"执政合法性"我也可以容忍。"我认为,执政政绩是第一位的,"执政合法性"是第二位的。执政政绩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而"执政合法性"则属于法理的范畴。我理解胡平先生的观点是:婚姻的实际内容(包括是否和睦和有没有欺诈、强暴和虐待)比有没有拿到结婚证更重要。当然,他是在做比喻。我的理解也不一定正确。我的上述观点仅仅是一己之见,很可能不完备,不正确。 高越农于杭州
在 2015-10-01 22:00:04,"朱耀光" <zhuyaoguang-1933@163.com> 写道:
高老师在文章的结尾处说:
"结论:人们对于执政党的追究应该区分主次。执政政绩为主,'执政合法性'为次。"
我认为应该反过来说,"执政合法性"为主,执政政绩为次。朱耀光
-------- 转发邮件信息 --------
发件人:"高越农" <gaoyuenong1@vip.126.com>
发送日期:2015-10-01 11:50:42
收件人:"朱老" <zhuyaoguang-1933@163.com>
主题:在中国讨论"执政合法性"并没有很大意义前天因为弄得太晚,发送范围出了差错。现在再次发送。高越农。10月1日。
在中国讨论"执政合法性"并没有很大意义
高越农2015年9月29日
近日关于"执政合法性"的讨论沸沸扬扬。学者们相继发表高论,令人目不暇给。我大致地学习了,颇受教益。但是也有自己的独立见解,阐述如下,欢迎批评:
1、 首先应该弄清楚"执政合法性"的概念。按我的见解,"执政合法性"的概念并不复杂,就是:执政党执政权的获取是合法的,合乎所在国家的既成法律。
由此可引申出:
1)"执政合法性"仅仅是现代社会的概念。古代社会讲丛林法则,成王败寇,无所谓"执政合法性"。
2)"执政合法性"与执政的合理性、正义性是不同的概念。彼此不能替代。
3)对于"执政合法性"的打分,只能給满分或零分。也就是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执政合法性"并不存在逐渐缺失或逐步修补的问题。
4)某个政党通过"打天下"得到的执政权一定不具有"执政合法性",尽管它可以说执政乃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赋予。原因何在呢?因为它的执政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它制定了一个法赋予自己以"执政合法性",那也是后来追加的法律。
2、在中国讨论"执政合法性"并没有很大意义。
1) 共产党在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时候,并没有强调国民党不具有"执政合法性"。共产党靠什么获取执政权?靠武装割据,靠揭露国民党执政的斑斑劣迹:独裁、腐败,发国难财,弄得民不聊生,迫害民主人士。共产党人深知,唤醒民众的"执政合法性"意识,绝没有号召"推翻三座大山,解放全中国"那么灵验。
2) 在中国,对共产党执政政绩的客观评估,其意义远远大于"执政合法性"的探究。也就是说,万一你的执政政绩说得过去,不具有"执政合法性"我也可以容忍。
3、对于共产党执政政绩的评估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方面是总体评估;第二方面是从有否千万人的非自然死亡来评估。
1)对于共产党执政政绩的总体评估方面值得密切关注的问题多多。举例如下:
A、 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实际走向如何?
B、 中国的人权状况如何?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程度如何?
C、 中国的法制状况如何?法律如何制定,如何实施?
D、 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怎么样?是否属于可持续发展?
E、 本国环境状况怎么样?国家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破坏的状况怎么样?看得见的空气污染和不大看得见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实际状况怎么样?
F、 官场是清廉还是腐败?社会道德是得到彰显还是日趋溃败?
2)关于有否千万人的非自然死亡的评估
对于执政66年的中国共产党,人们要问:
A、 在大跃进中饿死的究竟有多少万人?
B、 因为政治观点、意识形态不见容于执政党而被迫害致死(包括自杀)、被枪杀身亡(包括林昭、张志新和六四死难者)的究竟有多少万人?
C、 因为历史"污点"和地主成分在镇反运动和土改两大运动中被以莫须有罪名枪杀的究竟有多少万人?
执政党有否把弄死上亿人当回事?有否对此做出过负责任的交代?有否说出过一句道歉?他们之所以能够大言不惭地继续执政,也有历史学者的责任:他们对于死人事件的真相刨根究底得不够,对于要上史书的当事人的鞭笞力度不够,对于制度原因发掘得不够。
结论:人们对于执政党的追究应该区分主次。执政政绩为主,"执政合法性"为次。(完)
北京 査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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