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英是一位像张志新、林昭、遇罗克一样坚持正义而献身的中华英烈。她生前是托儿所的保育员、清洁工,是一个普通工人,是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妇女,是一位七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位曾经热爱党热爱毛主席1950年入党的中共党员。
王佩英为什么会以“反革命罪”被残酷杀害呢?。她是目睹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了重大失误而导致全国大饥荒饿死了人”的事实,认为“这个失误应由毛泽东负责,毛泽东应该退出领导岗位。”这就是她因言获罪的“罪行”。
其实,她的这种“罪行”,正是全国大多数有民族良心的中国人民的共识,毛泽东同志如果不搞个人崇拜,如果早一点退出领导岗位,让真正懂经济建设的领导人来治理国家。我们国家就不会有劳民伤财的疯狂大跃进和三年大饥荒,也不会锇死几千万人,更不会有整死几千万人的文革十年浩劫。是领导人的错误将国家拖到了崩溃的边缘。
一位平凡的女姓,一位有正常思想的公民,一位坚持信念、捍卫真理、不畏强暴、宁死不屈的中共党员,在那个荒唐的年代里,当众人还在懵懵懂懵高喊“万岁万岁万万岁”之际,却具有这样清醒的政治良知,敢于向已近疯癫的个人崇拜挑战,实在是令人敬佩的,她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动人心魄,她的人格品德更为后来人景仰。
文化大革命中,王佩英先后被送进精神病院,关在单位的“牛棚”,遭受批判毒打和折磨。最后以“反革命罪”逮捕, 1970年1月18日,经公安部领导小组谢富治等向中共中央请示,1月22日获批,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下达“[70]刑字第19号”判决书,1月27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举行十万人公审大会,王佩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天即被押赴芦沟桥执行枪决。当时,由于担心她喊出口号,王佩英被封了嘴,卸下了下巴,不让她说话,她的咽喉被细绳勒住。甚至她可能在押往芦沟桥枪决的囚车上,就已被勒死。
1980年4月10日,中共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党委做出《关于为王佩英同志平反的决定》,内容如下:
关于为王佩英同志平反的决定
王佩英同志一九一五年生,一九四九年参加工作,一九五〇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原在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工作。
王佩英同志接受革命思想较早,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她在日伪、国民党统治区开封、郑州、兰考、密县一带,为掩护帮助我党地下工作者,做了大量对革命有益的工作。
解放以来,先后在郑州邮局、汉口铁路分局、郑州铁路管理局、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等单位任业务员、监印员、办事员、保育员等职。
王佩英同志参加工作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了革命利益和需要,一贯服从党组织分配。她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对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总是愉快服从,努力完成。在三反运动中,她立场坚定,夜以继日地坚决同贪污分子作斗争。…………
一九六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关进监狱,一九七〇年一月二十七日被错误地枪杀,含冤而死。
现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落实,一九七〇年对王佩英同志以反革命罪处以死刑是完全错误的,应予彻底平反昭雪。
院党委决定,为王佩英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对王佩英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全部推翻。
通知所有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亲友等同志所在单位,销毁一切受株连的材料,彻底清除影响。
中共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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