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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27, 2012

Re: [G4G] 计生干部参与贩卖婴儿属恶性职务犯罪

严惩不贷


在 2012年12月26日下午10:30,kkkim <kimneedle@gmail.com>写道:

计生干部参与贩卖婴儿属恶性职务犯罪

作者:韩浩月2012-12-2613:45:44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2702551

摘要: 韩浩月 前几日,在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的9省公安统一行动中,共摧毁9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47岁的王某,在福建泉州安溪县参内乡坑头村当了9年的妇女主任、计生干部,她自己有4个孩子,却倒卖了4名婴儿。(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本来应该是为育龄妇女服务的计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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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

前几日,在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的9省公安统一行动中,共摧毁9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47岁的王某,在福建泉州安溪县参内乡坑头村当了9年的妇女主任、计生干部,她自己有4个孩子,却倒卖了4名婴儿。(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本来应该是为育龄妇女服务的计生干部,却参与了人神共愤的贩卖婴儿案,王某有没有利用自己的职业便利,为人贩子提供婴儿信息,这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查。同时,还有一个需要得到答案的疑问是,有4个孩子的王某是如何在计生干部的位置上坐了9年的?当地计生系统对自己的干部难道没有正常的管理、考核或约束?

根据公开报道,王某并非计生干部参与贩卖婴儿第一人,2000年,云南西畴县一女计生干部贩卖婴儿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5月,湖南邵阳计生干部涉嫌拐卖儿童罪震惊全国,基层计生乱象由此被打开一个大口子。这次有9年计生工作经验的王某落网,表明计生乱象在一些地方仍在延续,急需对计生队伍中没有资格从事这项工作的害群之马查处。

王某行为应受法律惩罚,惩罚可由两个层面组成,一是可被审判机关明显认定的贩卖人口罪,二是寻求更多信息来看其是否形成职务犯罪。就近些年职务犯罪的特点看,无论是“犯罪主体特殊性”,还是“犯罪手段隐蔽性”,抑或“追求犯罪安全性”,都和王某的干部身份以及贩卖人口行为有着吻合。

公务人员知法犯法更容易让公众齿冷,但就这次公安机关破获的贩卖婴儿案来看,不仅在贩卖链的源头上有公务人员的参与,在末端竟然也出现了公务员买家。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贩卖儿童的打击力度,公职人员涉案难逃法律严惩,但由此给公务员形象带来的伤害谁来弥补? 

本文作者:韩浩月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hanhaoyueb06.blogchina.com/1399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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