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第三次會議(金銀三會)昨天決議,單一陸銀參股國內金控旗下子銀行持股比率,放寬為上限百分之廿;陸銀能否取得董監事,由各金融機構董事會決定。
其他開放措施包括:同意陸銀來台設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增設分行,家數不限;原本要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設立分行,才能互設分行、參股的條件(簡稱OECD條款)也取消。
金控業者表示,陸銀來台參股銀行,多會以取得董監事為談判條件,但因為金控旗下子銀行,除少數個案外,幾乎都是由金控「百分之百」持有,因此開放陸銀入股百分之廿,並不會影響金控對子銀行的經營主導權。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桂先農說,單一陸銀參股上市櫃銀行、金控持股比率,自原先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十;若加計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則自現行的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十五。陸銀參股「非上市櫃」銀行及金控,持股比率最多可達百分之十五。
大陸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說,大陸支持兩岸銀行業展開「股權合作」,未來應會看到陸資銀行來台參股,但目前還沒有案例。
桂先農說,兩岸也同步取消OECD條件,即台資銀行到大陸設點及陸銀來台設點或參股,都不需要先在OECD國家設有據點或分行。在中國銀聯爭取多年後,金管會此次也同意發行銀聯卡的銀聯公司可申請在台設立分支機構。
大陸市場對台灣金融業開放,范文仲說,這是對台資銀行量身訂做,並非對所有外銀都開放。即大陸將依照地緣策略及與台商緊密程度,選定「特定區域」,開放台資銀行設立「同省異地支行」。
范文仲強調,金管會與大陸銀監會昨天也簽署備忘錄,開放大陸銀行業QDII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市場,備忘錄將在簽署後六十天內(五月底)生效。未來,大陸QDII可投資金管會批准的固定收益產品、台灣上市公司有價證券等,為台灣證券市場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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