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五, 10月 11, 2013

[G4G] 法国广播电台中文网 记者刘虎实名举报官员批捕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中国/言论自由 - 
发表日期 2013年 10月 11日 - 更新日期 2013年 10月 11日

记者刘虎实名举报官员批捕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记者刘虎因在网络上实名举报高管而被捕
记者刘虎因在网络上实名举报高管而被捕

作者 法广

用个人微博实名举报官员涉嫌犯罪的新快报记者刘虎以涉诽谤罪被批捕,他的律师周泽表示,刘虎的行为属于公民行使监督权利,将做无罪辩护。据称,刘虎是中国当局发动网络打谣运动以来第一个被捕的记者。

今年7月29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刘虎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29日下午,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称获悉此事,但未作出回应。

据中国媒体报道,刘虎代理人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表示根据会见刘虎了解的情况,认为其不构成犯罪,将做无罪辩护。

周泽律师认为,刘虎被指涉嫌犯罪。是因其通过微博披露多位副部级干部及其他一些地方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包括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崔亚东、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重庆市原副市长、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

周 泽说,这些问题,有的已经有关部门查实,并已作了处理;有的至今未见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他认为刘虎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行使公民批评、建议、控告、检 举等监督权利的行为。与其微博批评的官员无任何个人恩怨,且有消息来源,不属于自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也不属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因此将对刘虎做无罪辩 护。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通过以下网址访问此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