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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2月 02, 2012

[G4G] 犯罪金额节节攀升;量刑咋越来越轻?

犯罪金额节节攀升;量刑咋越来越轻?

作者:花玉喜2012-11-3023:22:47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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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犯罪金额节节攀升;量刑咋越来越轻? 花玉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受贿人民币2583.031万元、4万欧元、10万元港币、1万美元。昨天,许昌中院对董永安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1月30日大河网)。董永安在担任中国一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安阳市市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长期间,一直存在严重贪腐行为,可就是这样的董永安却能边腐边升一步步扶摇直上。如果说是组织考察有误,我就不相信组织怎么一再考察失误?难道一切考察是形式?如果说董永安是花钱买官或是背后有人却很可信,只有这样似乎才合乎当今官场情理!见惯了太多的高官边腐边升,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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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金额节节攀升;量刑咋越来越轻?

             花玉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受贿人民币2583.031万元、4万欧元、10万元港币、1万美元。昨天,许昌中院对董永安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1月30日大河网)。

董永安在担任中国一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安阳市市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长期间,一直存在严重贪腐行为,可就是这样的董永安却能边腐边升一步步扶摇直上。如果说是组织考察有误,我就不相信组织怎么一再考察失误?难道一切考察是形式?如果说董永安是花钱买官或是背后有人却很可信,只有这样似乎才合乎当今官场情理!见惯了太多的高官边腐边升,却没见有谁因用人失察被问责,不知我们的用人失察问责机制无法问责高官,还是用人失察问责机制也是摆设?总的感觉,我们的制度规则很全面,但见效的不多失效的却太多!如此不知政府的行政管理还有什么效率?又如何治理官员又如何管理社会?

董永安受贿案发时,受贿次数并不太多,但单笔受贿金额巨大。可董永安贪腐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人民币,怎么仅判无期徒刑呢?记得多少案件凡是贪腐上千万元的,却又想为他们保留活命,往往是判处死缓。事实是我们的法律从未取消经济犯罪死刑;可到了司法部门法律就被扭曲;这也一直为民众和舆论诟病!可董永安贪腐近3000万元怎么又判无期了呢?难道是犯罪金额越高判刑越低吗?这真的让人不明白?是法律严重滑坡还是背后另有猫腻?

当然拿别的地方别的部门比较缺乏可比性,如果拿河南交通部门高官贪腐案件判例进行比较,或者真切感要强一些!2001年3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因受贿100余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2006年8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因受贿人民币1497万多元、美元48万元、港币36万元,也是被判无期徒刑。张昆桐贪腐金额只是100余万元,也判无期,比起董永安受贿数案几乎是三十分之一,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石发亮的贪腐金额也只是董永安的一半,可量刑怎么就没有一点体现呢?如此判决是不是让张昆桐、石发亮们感到很冤枉?如此判决真不知将鼓励河南交通运输厅出多少“无期徒刑”厅长?看来,“无期徒刑”已定格在河南交通运输厅所有落马高官的判决中,这一切怎不让人心生诧异?

对这样判决,董永安表示不上诉。看来,董永安对许昌中院在判决上的格外关照是心领神会的,或者是心存感激的!目前,中央高层惩治贪腐决心很大,但对腐败的惩治总是遭遇司法部门的大打折扣,不是他们有意对抗,背后一定是金钱参与运作!如此中央惩治贪腐决心如何传递到位?

交通厅似乎成了高官“陷马坑”!人们不知河南省交通厅还将有多少厅官落马?官员们为什么就不知吸取教训呢?实质他们贪贿数字不知是多少亿?落马后先行贿检察官,把贪贿数字缩水;再行贿法官保证不死;此后再行贿监狱长,提前出狱;继续享受潇洒人生。或许,他们贪贿的大批款项早被转移到海外妻子儿女帐户上。厅长们坐牢一阵子;子女们潇洒享乐几辈子;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些年来,交通领域不断建设垮塌的大桥、豆腐渣道路,似乎是这个时代特征。交通领域寻租空间巨大造成贪污腐败多发,全国已有湖南、新疆、贵州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20多位交通系统副厅级以上官员因工程项目腐败而落马。腐败似乎是当今社会一个死结,我们的监管部门似乎也束手无策、无能为力。实质关键症结在司法的震慑力严重缩水,法官让反腐大打折扣! 

本文作者:花玉喜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hyxi.blogchina.com/1390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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