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一, 4月 01, 2013

【维权网13258】 湖北天门维权人士刘团元为选举多次上访,最后成为民选村主任(图)

(维权网信息员姚宪政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油榨村维权代表刘团元为了捍卫村民选举权利,不懈上访,经过两年努力,最后在本月村委换届选举时获得过半票而胜出,成为民选村主任。这不禁让人感叹:争回选举权难于上青天,人民不当家何谈中国梦。 



2011年10月14日,是湖北省天门(县级)市干驿镇油榨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从次日开始,油榨村村民刘团元等人开始上访,控告选举是非法的。



2011年10月15日至2013年3月21日重新投票选举油榨村村民委员会期间,刘团元等人到干驿镇和天门市上访的次数连他们自己也记不清了;到省政府所在地武昌上访20多次,找过省人大常委会,找过省政府信访局,找过省民政厅,找过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到北京上访11次,找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找过国家信访局,找过民政部。刘团元等人到北京11次上访中,最多的一次去了11人,刘团元等人18个月不断上访,用于乘车、住宿、吃饭、打电话、打印和邮寄上访材料等的费用共计5万多元。


刘团元等人第一次进京上访后,他的小车、车库等于2012年2月25日夜晚九点多钟被人放火烧毁,至今未破案。刘团元等人连续四次进京上访后的2012年4月5日,天门市民政局才书面回复刘团元“‘选举没有依法按程序进行’之说基本属实。在调查过程中,该村村委会选举没有发一张公告,没有进行选民登记,没有张贴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没有看到任何选举资料。由此可以确定,该村委会选举没有依法按程序进行。据老支书刘海明反应该村有村民2000多人,大概有1646人应依法登记为选民,参加村委会选举。但很多村民反应,到场选民不到200人(选举时到场参加选举的村民每人发一袋洗衣粉,选举结束后200袋洗衣粉未发完)。如果按每人委托投2张选票计算,最多只投了600张选票。参加选举投票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半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应视为选举无效。”承认“选举没有依法按程序进行”,“村委会整体选举无效”。


2012年4月6日至2013年元月8日启动油榨村重新选举期间,刘团元等人进京上访五次。这五次上访不是控告选举非法,而是控告当局承认选举非法、承诺重新组织选举后却没有动静。2013年元月9日至3月19日重新选举油榨村村委会期间,刘团元等人两次进京上访,控告重新进行的选举又是非法的;比如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产生就是非法的。本月3日,刘团元等人先是到湖北省民政厅上访,紧接着赶到北京民政部上访。6号刘团元在北京被截访回家。刘到家后便失去自由,每天有18人分成三班,轮换监控刘团元。参加监控的人有干驿镇副镇长周荆州、代少军、天门市公安局警察武大华等人。16日刘团元在自家的四楼,白天没有下楼,夜晚也没有开灯,也不接打手机。在刘家楼下监控刘团元的人,怀疑他从窗户逃走,为确认刘团元是否在家,监控人员、油榨村非选举产生的治保主任刘九江为首,夜晚九点多钟把刘团元家四楼的墙打穿,进入室内找刘团元。刘团元在刘九江等人还未把墙打穿时,抹黑翻窗户跳到邻居的楼上后逃走,于17日中午李克强接受中外媒体采访时出北京西客站。3月19日,刘团元再次被天门市当局从北京截回。




321日,是油榨村村委会重新选举日。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承诺的到选举会场监督选举没有兑现,天门市民政局鄢洪副局长等人,天门市电视台的记者,天门市公安局5位着装警察,中共干驿镇党委书记李靖等10人出现在选举大会会场。新一届油榨村村民委会主任候选人刘团元和刘志勇在选举大会会场先后发表了竞选演说。村选举委员会规定,每一位到会场参加投票的人,可以代投两张选票,不管是本人投票还是被他人代投选票,每张男性选民的票可以得一包红金龙香烟(约值10元钱)、每张女性选民的票可得10元钱的现金。选民秘密写票的法定权利基本能保证。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胡四发借代五组一位选民把选票投入票箱的机会,把他事前填写好了的近100张选票塞入票箱时,被刘团元等多位选民发现,会场选民先是起哄,接着是还未领到选票的选民以拒绝领票抗议,很快,李靖宣布重新选举。一个多小时后,近12点钟,重新选举开始。唱票时,老百姓不离开会场,见唱票人唱票没有人监督,要唱票停下来。在增加了监票人后,唱票工作才继续。四点多钟,计票结果是刘团元,获得赞成票597张胜出,同时当选的还有一位副主任和一位妇女委员,应选两位委员中缺额一位委员,因两位候选人得票都没有过半。刘团元表示,虽然他本人当选证书在手,但他还会就组织非法选举和破坏选举的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上访。


--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weiquanwang_CHRD@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weiquanwang_CHRD?hl=zh-CN访问该
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维权网""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