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田静民报道)3月29日,人数众多的各地上访维权人士,决定将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定为“公民维权日”。当天下午两点,有千余人来到三办胡同(即国务院信访办、全国人大信访办和中纪委信访办)信访抗议。因这里登记反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故上访维权人士将“三办胡同”称为“三骗胡同”。
大家信访的一个共同要求就是:多年来依照《宪法》第41条规定和《信访条例》到这里登记上访的,到底有多少人?解决了多少问题??千分之二的数字是依照哪一条法律、哪一个规定怎么得出来的?请有关部门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复。
就是中央级别的部门批复的案件,地方不解决维权人要到哪里反应,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果连中央批复的案件都不能落实,任凭地方造假,那么其他案件就更无从谈起了。
例如:郑建慧的儿子――天津校园暴力案的受害人尹航案件,法院审理此案时鉴定造假,法院在原告尹航“待诊”的情况下一次性结案。原告随胜诉却没有后期治疗费。案件在2008年两会后就告知当事人:“此案是中央交办的案件,应在2008年6月底解决完毕。案件的两个责任单位分别是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和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责任领导分别是天津一中院副院长臧立军和天津公安和平分局的曹学建局长。至今五年了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而两责任单位已汇报案件解决完毕。可被害人尹航今仍在住院并欠下巨额医疗费。
还有吉林省营城煤矿的邓志波,因举报煤矿搞假破产,导致国有资产4.6亿元流失,数万矿工流离失所民不聊生。矿工和家属多年来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向中央有关部门领导举报国企煤矿在破产期间,部分领导利用职权官煤勾结, 搞官办矿,而遭到打击报复。十三名矿工代表同时被拘留教养。13名矿工代表之一的邓志波,被释放后和另一名代表继续进京向中央领导反映问题。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在2005年7月27日,再次被劳教一年。吉林省饮马河劳教所,恶意陷害举报人, 将举报人和患有黄胆型肝炎混合在一起食宿, 二个多月后,邓志波被传染乙型肝炎大三阳, 现在肝脏多处严重损害,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司法部的马纹副部长曾接待过他,几年过去了至今问题仍没得到解决。
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告状无门,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又如天津的张佩馨,案件中央批复后地方不解决,维权无望,在天安门点燃自家的桑塔纳汽车以示抗议,被判刑五年。其丈夫齐万军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所以每当国家召开会议的时候,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就会被无端的控制,失去自由。维权被打击报复,绝望愤怒之余走向极端的案例已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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