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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24, 2013

[G4G] BWCHINESE中文网 底特律破产美国为何置之不理?

底特律破产美国为何置之不理?

BWCHINESE中文网 作者:许一力 2013-07-23 星期二

经济学家许一力撰文:政府破产,这个在中国人听来像天方夜谭的故事,实际美国历史上政府申请破产很频繁,破产之后政府还会存在么?

美国第五大城市,著名的"汽车之城"底特律递交破产保护申请,如果最终走上破产的道路,其149亿美元的长期债务和60亿美元的短期债务,将成为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案。

这几天有不少媒体聚焦在了政府的破产上,底特律的教训不是给中国地方政府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吗?什么叫政府的破产?破产之后政府还会存在么?

政府破产,这个在中国人听来像天方夜谭的故事,实际上上演了很多次。尤其是这几年经济差,小到日本北海道夕张市,大到北欧国家冰岛的中央政府,都有过政府破产的悲剧,美国历史上政府申请破产更频繁。

从1980年以来,美国共有40多起地方政府宣布破产的案例,最近4年就有10件。最著名的算是09年左右的加州政府破产危机,主要是因为次贷危机,房地产泡沫破裂带来了地方债务违约风险加重,地方财政收入下滑。

看来最近几年美国的地方政府的日子都比较惨淡,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除了这次的底特律之外,或许还会有50-100个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接下来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这个数据太可怕了,接下来奥巴马最大的难题也许就是这些地方政府的破产。

让很多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美国政府会对这些破产置之不理呢?

美国的政府破产机制,不可避免的要与联邦制的国家相连接。联邦制的实质在于什么?在美国,县先于州出现,州又先于联邦成立。

所以这个国家是自下而上构建的,早在结成联邦之前,北美的十三个州就已经有了各自自己的政府,自己的宪法,甚至有自己的军队。

而联邦制建立之后,中央政府回收了一部分权力――比如军权、外交权以及大部分财权。但从本质上说,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是平级关系,根据宪法有各自管辖的范围互不干涉。这就是联邦制的实质

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联邦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否破产是这个地方政府内部的事情,与州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没有太大的关联。当然中央政府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为其债务兜底,更加没有权利让其他平级的地方政府对其施以援手。

有人说眼前的底特律破产,中央政府能否对其拨款救助呢?如果地方政府举债难还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上一级政府必定会给县政府提供财政支援。

这正是中国所有地方政府从不担心会出现财政破产的主要原因。但是在美国这种联邦政府兜底的假定是否行得通呢?可能性几乎为0!

底特律寻求中央政府援助,在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这样的援助必须通过美国国会的批准,这就看起来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了。

美国国会议员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各个选区,他们代表各个州甚至是不同党派的利益,不可能为了单独一个地区说话。这样的道理在州议会上同样适用,所以底特律的破产,只能是苦果自吞。

美国这种上级政府不干预下级政府破产的理念,当然也有着它自身的考虑。比如底特律,破产的根本原因是当局对财政管理不善。

如果州政府对管理不善的后果给予救助,那就开创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其他的市政当局会因此而没有动力去加强自己的财政管理。这个做法给咱们的中国地方政府真有一定的启示。

美国政府的破产意味着什么呢?企业破产,意味着变卖资产,员工下岗,这家企业就不复存在了,那么政府破产是不是同样意味着这个地方就进入全面的瘫痪状态呢?当然也不是。

美国地方政府破产,指的只是政府财政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但,政府破产仅是财政的破产,而不是政府职能的破产。

政府破产和企业破产最大的不同在于,进入破产阶段的地方政府是有能力解决债务问题的。美国破产法的立法精神,以财政重组为主。

在维持政府日常运转之余,主要的工作是以包括债务展期、免除一部分本息、对存量债务进行再融资等手法进行债务重组和平衡预算。

美国政府破产,通常只会以政府的部门作为"痛下杀手"的目标,普通的公众,至少在经济方面不太会受到政府破产的影响。

从美国一些著名的政府破产案例来看,当初橘县政府破产后,就硬着头皮解雇了2000名公务人员,以节省工资支出;纽约州政府则削减了20%的州立机构;纽约市市长关闭了20个消防站,并正在计划所有市政机构裁员。南达科他州曾将约100英里的沥青柏油路改变成了碎石路。

从各种资料可以看出,美国地方政府在处理债务问题时,总是在自己身上寻求缩减开支。所以,在这种前提下,很多时候面临难以为继的地方政府,居民甚至是希望通过这些政府破产寻求地方经济的出路。

当然,政府破产肯定会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在这种前提下,美国宪法为什么会支持地方政府的破产机制呢?

所谓的政府信用是以什么为基础的呢?市场眼中,政府的征税权是很好的信用保证,这使得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并通过征税来偿还。

所以,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一个政府,如果拥有无限征收权,能够自行决定征不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那么破产是不可能的。

但是,过度自由的政府,对于公众利益必然产生损害。美国的地方政府是有限政府,只有征收执行权,而至于征不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则完全由议会、 民众直接决定,那在自由市场冲击下的政府破产是有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破产反而是一道制度屏障,保护社会免受政府进一步侵害。

这样也好,可以让地方政府本身对如何花钱更加谨慎,政府不敢大幅举债建设,因为一旦破产,政府就会面临痛苦的结构性改革。这在牺牲了一定的经济活跃度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风险。

终归来说,美国的政府破产不能以常态来看,美国的地方政府可以破产的机制,有一定的先进性。反观中国国内的发展模式,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行为兜底,无限买单,这在很大程度上助涨了地方经济大跃进的格局。

从国家的特殊性和经济建设的需求来看,中国的集中制有着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独有的优势。而高层也在以更加凌厉的手段冲击原有的地方财政上的毫无节制。

如果能在集中制的经济规划优势和地方政府的举债模式之间找到平衡点,那么重新腾飞的中国经济,应该会有一个更加良性的增长模式和前景。

许一力,经济学家,现任CCTV证券资讯频道首席策略评论员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网站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传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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