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本网获悉,继前天收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刚于昨天向该院回寄《执行异议书》后,今天守孝讨薪的王传英又收到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的《答复通知书》,称王传英于2016年7月13日向该局申请的示威游行申请与人身保护申请不予受理。
-- 看了市北区公安分局的《答复通知书》之后,王传英女士感到莫名其妙,自己确实因为在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青岛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门口讨要劳务工程款时,遭王金生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持刀抢夺横幅,而于2016年7月13日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书面提起人身财产保护的申请,但并没有同时向这两个具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机关申请游行示威。
要说申请游行示威,因为涉及到游行示威式的讨薪行动跨区,王传英女士早在2016年5月17日就向青岛市公安局与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提出了申请,该申请因青岛市公安局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九条规定,应当视作许可。当时,市北区公安分局还于同年5月25日给予了王传英(2016)01号告知书,称因为游行示威申请涉及跨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第六条规定,王传英女士应当向青岛市公安局申请,由青岛市公安局审批、许可。现在游行示威申请已经许可两个多月了,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突然自说自话,称王传英于2016年7月13日又申请了游行示威讨薪行动,这究竟要意欲何为?
啼笑皆非的王传英说:即使我于2016年7月13日又没有找事,向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申请了游行示威,那他们也应该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六条规定,让我去找青岛市公安局审批啊。
王传英又严肃地说:我们遭到"老赖"王金生雇佣的黑社会暴力威胁后,市北区公安分局辽源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根本没有任何作为,尤其是黑社会人员中还有网上追逃逃犯!市北区公安分局《答复通知书》中根据的刑法第六十二条,恰恰说明他们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受理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申请!
一起难得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涉及农民工血汗钱的合法游行示威讨薪活动,一会儿遭到黑社会的公然威胁,一会儿人民法院又以"履行子虚乌有的生效判决义务"进行干扰,现在公安机关的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又"积极"作为,给王传英女士经许可的合法讨薪行动越权设置障碍,这北京天正中广投资集团的老赖董事长王金生活动能力究竟有多牛?!
对于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的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王传英女士表示将保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维权网""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