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麻街镇五星村农民杜顺宝。我儿子杜洋2009年时13岁,在麻街镇中学寄宿读书,上初中一年级。12月11日晚上约8点20分,杜洋惨死在312国道边,路过拉沙的人报的警。
-- 我当时没有在家,从做工的西安回家找娃3天,我找到商州区交警大队,区交警大队说我娃出事了。我在医院太平间见到我儿的尸体。12月24日,区交警大队让我看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杜洋的《死因分析意见书》,认为:杜洋系被纯性外力(如车辆碰撞)作用于身体,可见重型颅脑损伤死。
该案由商州区交警大队查处,在我的要求下,区交警大队人和我一起看了公路收费处的监控录像,交警并复制了监控录像,但后来说复制的录像丢失了。大约在孩子惨死一个月后,交警大队以交通肇事逃逸案立案。这时我已调查了孩子死亡的一些情况,我不同意此案由区交警大队以交通肇事逃逸案办理。
我了解到的情况是,我孩子的学校有几个孩子经常向同学勒索钱,其中向我儿子杜洋要过钱。杜洋经常向我要钱。这次我儿子杜洋与另外一个也被要钱的同学离开学校,到十公里远的商州区他们的同学那里借钱。钱没借到,同去的同学先回学校了,我儿子晚上才步行回学校。我怀疑杜洋没找到钱在回学校的路上被打死了。事发现场,我娃紧挨路边白灰线内面部朝天,血迹在离娃1.5米处,路上没有刹车痕迹以及玻璃等其它碎物。娃的右眼边下有伤,全身无伤。我认为我孩子不像因交通肇事死亡的。但是商州区交警大队指导员说:这是区公安局定的,我们也没办法。打我儿子的其中一个孩子,他伯父是商洛市税务局局长。
我不断地寻找商州区公安局、商洛市公安局、陕西省公安厅要求复查、复核。省公安厅在2012年8月23日下发《答复意见书》,撤消了商洛市公安局的《复查信访答复意见书》,撤消了此案以交通肇事逃逸案立案查处的决定。此案至今再没有立案查处。
我老父亲因此事气死,我老婆气疯,2012年在商洛市精神病院住院看病。2013年1月1日,我到宝鸡看病。1月13日我回到商洛,到医院看老婆,医院说12日不知道谁负责,把我老婆已经火化了!我老婆精神有问题,五脏没问题,因何而死?到现在我连骨灰都没见。
我上千次到陕西省公安厅找信访处夏深明主任,要求他追查责任,他说:"查啥责任?"2013年5月17日,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雷鸣放在商洛宾馆接见我,他说我的案子破不了了,最后又说让公安局去破。2013年3月18日,我找商洛市公安局,在3楼会议室,赵黎军副局长说成立了重案小组,他任组长,叫市监委、市人大监督他,按交通肇事案查。我问:肇事车辆车牌号是多少?有什么证据说是肇事?他说:如查不出来,按刑事案件查。3月底给我答复。我此后找了商洛市公安局上百次,到现在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2013年10月,我到公安部上访,11月中旬,麻街镇派出所派人将我强行带到洛南县看守所,和杀人犯在一起关了10天。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2014年1月,我到北京上访,在中南海旁边的府右街邮局给中央领导寄信访材料,商州区交警大队七八个人尾随进了邮局,不等我办理邮寄手续,就把我扭出邮局,押解回商洛,在商州宾馆软禁5天。在这次非法关押前,我就被商州区人大主任和信访局局长下令,在商州宾馆软禁了3天。
2014年3月5日,我到礼泉县看病,商州区交警大队和麻街镇派出所七八个人在礼泉县招待所把我抓住,在车上给我扎的背铐拉到商州区戒毒所,关了10天。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2014年4月3日下午,我到陕西省公安厅找信访办夏主任,要求见雷副厅长。夏主任拉着我的胳膊到大门口,说:"在大门口找厅长去。"在大门口我站有2分钟时间,喊了两句:"领导我冤枉!"4月4日,我到阎良区、富平县找人了解有关案情,麻街镇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人在富平县将我抓住,拉回麻街镇,派出所人员在审问室用刑具拷问我14个小时,说我在公安厅骂厅长,扰乱秩序。4月5日,麻街镇派出所警察自己问自己答写了"笔录",把我戴铐拉去关在戒毒所10天。4月7日。商州区公安局局长樊永生到戒毒所对我说:如果我告领导,出门让车撞死!或者被打死!如果再告领导,他把我弄死在监狱!
2014年4月23日,我在北京中纪委门口,见到许多人上访,有的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有个老太太被打倒在地,我上去抢救,并打120求救。一个警察叫我蹲下,把我拉到福绥镜派出所,连夜审问,凌晨3点送到西城区看守所,关了28天,没有出具《拘留证》。出了西城区看守所,就有商州区公安局和麻街镇派出所的人直接给我戴了脚镣手铐,拉回商州区关进看守所。2014年8月5日,商州区检察院人员在看守所提审我,检察官恶言恶语,我气愤地休克,被送到医院抢救。我有严重的贫血病、心脏病,在看守所看管人员指使同监室的人员每天打我,叫我擦厕所,我有三次几乎死去,三次被送到医院抢救,两次输血共八百毫升。经商州区检察院起诉,商州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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