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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0月 08, 2012

【维权网11407】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拒绝逼死人的“听证会”(图)

中国黑暗信访现状��拒绝逼死人的"听证会"(图)




维权网编者:当公民的各种权利受到公权力侵害时,在司法不独立的现行制度下,大多数公民采取信访的方式维权抗争,上访的结果是,诉求不仅得不到公正解决,反而因信访遭到软禁、殴打、拘留等新的伤害。久而久之,官民矛盾愈演愈烈。于是,在信访制度之外,各地政府又以开"听证会"的形式终结公民的合理诉求,公民的信访权、诉讼权被变相剥夺。




以下是上海维权人士发来的上访维权者被地方政府要求"听证会"的真实案例:
上海闵行区政府定于2011831日下午14点,在颛桥镇政府4楼会议室召开关于金月花拆迁案的听证会,金月花此前提出自己请律师、代理人、媒体参加听证会,遭到闵行区区长金士华、闵行区信访办主任李致峰、闵行区信访办督查科朱文才等人的拒绝。朱文才说:不管你831日下午14点来还是不来,我们照样举行,照样信访终结你。因该听证会无法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以金月花拒绝参加,并于 2011830在公共媒体发出声明证实该听证会无效。

2011年下半年,刘红霞在京上访,地方在北京接访人员李东晓和郑州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人员刘开兴拿来一份"要求刘红霞回郑州开听证会"的复印件骗刘红霞回郑州,刘红霞要求当事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指印遭到其拒绝。事后,金水区来了更多的人绑架刘红霞回郑州,却只字不提听证会一事、也不提解决刘红霞的诉求。

上海沈佩兰听证会:听证会通知书不书面挂号信邮寄,却以贴在家门口这种形式告知。

上海访民王扣玛听证会:本申诉案件是刑事案件,应按《刑事诉讼法》处理,而非按《信访条例》处理。

上海鲁俊听证会( 2012年4月28):本案的焦点涉法涉诉,区信访部门开听证会,本身就是错误的政行为。

上海葛蓉和陈万凤的听证会开过之后,当事人多次向地方政府索要听证会的记录至今不给,更没有结果。

上海赵迪迪听证会(2012522日):上海大批警察、各级政府官员、流氓打手也有百余人围在门口不让旁听人进去,如临大敌般等待。这听证会如何开得下去?

上海李佳妮因为听证会终结而自杀,自杀后其信访事件得到解决。

听证会的目的是化解矛盾、分清责任,不是让政府来推卸责任的。地方官员腐败造成公民上访,为了给中央上报"信访终结",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妄想用"听证会终结"这一他们完全可以暗箱操作的形式来掩盖他们抢夺百姓财产这一事实。像金月花听证会,不允许金月花自己请律师、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换句话说只能将这些权力控制在地方政府官员的手里,让官员找到他们自己的"律师、记者、社会人士"!请问中央领导,难道非要我们都要像李佳妮一样自杀,我们的信访案件才能得到解决吗?

全国各地城市因为燃气费用、油价等开所谓的听证会,明显的政府操控,因为如果当事百姓没有精神病的话,不可能在影响自己根本利益的听证会上赞同。

老百姓不可能同意自己的房子被强拆、不可能同意自己的土地被强占、不可能容忍自己的生存权利被剥夺......所以我们拒绝逼死人的"听证会"。

各地政府以开听证会为目的终结百姓的合法诉求,中央政府以地方政府开过听证会已终结为由将百姓的合理诉求推出中央各部委。这样就让百姓走投无路,难道中央政府坚持反腐倡廉是唱戏的吗?难道胡锦涛关心民生问题是一句空话吗?难道温家宝所谓的"信访案件桩桩有人管、事事有回音"、"公平和正义比太阳的光芒还灿烂"是骗人的吗?难道中国《信访条例》是为权贵们服务的吗?难道中共的"为人民服务"是腐败的遮羞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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