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寒流發威,無薪假統計出現惡化跡象。主計總處昨(30)日指出,截至10月中,國內正在放無薪假的員工高達2,044人,「半個月來暴衝了快500人」。主計總處還發現,實施無薪假及不調薪資改發獎金,成為廠商「過冬」新手法。
此現象引起立法院關注,並質疑無薪假統計讓失業率數據失真。行政院長陳冲昨天備詢時表示,將無薪假納入失業率計算「是可以考慮的」,會跟主計總處溝通。
主計總處引用勞委會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國內實施無薪假廠商、人數節節攀升,截至10月中,實施無薪假廠商與員工多達37家、2,044人,比起9月底多了1家、449人。主計總處預估,在中長期景氣未見有力復甦,無薪假人數還將攀升。
針對無薪假納入失業率議題,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歐洲確實有部分國家將無薪假納入失業的概念,但不會當做真正的失業處理,不會納入官方數字,「每個指標有每個指標的功能」。不過,當國內廠商逐漸使用無薪假作為不景氣的因應措施,就業市場景氣就不能只看失業率。
辛炳隆說,無薪假雖不宜納入失業率計算,但工時和工資的變化,確實反應就業市場景氣,因此應該用一套指標,可能包括勞動參與率、工時數變化等,建議主計總處可以建立一套衡量指標。
勞委會統計處官員則說,依據失業率定義,每周只要從事1小時有酬工作就是就業,其他時間都在失業狀況中,這種問題無法反應在失業率當中。不過,目前就業市場是工時偏低、所得偏低,若將低所得視同失業,失業率就會很高。
勞委會逐月公布全國施放無薪假統計,主計總處每月發布「月平均工時」,也可看出無薪假軌跡。依主計總處最新調查,今年8月,國內受僱員工平均工時為192.60小時,年減2.48%。
主計總處昨天公布「100年受僱員工動向調查統計」也顯示,國內受雇員工勞動報酬金額,從98年的58萬8,500元,增加到100年的63萬3,376元,其中「非經常性薪資」占比從98年13.4%,增至100年的16.8%,顯示廠商調整報酬架構,偏愛以發獎金方式,取代加薪。依主計總處定義,非經常性薪資,包括加班費、工作及績效、全勤、年節獎金或員工紅利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