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释后的黄文勋说:在整个被拘留期间,深圳警方严重程序违法,暴力执法,做出了多项侵害人权的行为。
首先:据传他没有向他出示警官证,也没有出示传唤证,并不允许他通知自己的家人和律师,在传唤超过了24小时后,才又决定对他实施“行政处罚”拘留十天。
在福田拘留所里,试图让他在写有“轻微精神病”的文件上签字。在十天的拘留期间,多次被殴打,还强行带上手铐铐在铁栏上进行惩罚。还勒伤了他的脖子,并使他一度窒息。
拘留期满后,还找人故意对他做笔录,使他在晚上八点才得以出拘留所。
3月21日晚他出来后,在监狱门口抗议,又被带到梅林派出所做询问笔录。并且故意破坏了他的手机,一个负极接电片被暴力拆走了,一枚螺纹钉也不见了,22日他拆解手机后发同主板有明显动过的痕迹。“这显然是在我被关押期间,国保与拘留所勾结将我手机从电子储物柜窃取动过手脚”。
黄文勋电话:1341458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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