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2月21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千里迢迢从河南赶到江苏南通的常伯阳律师,计划到南通市看守所会见因抗议禽兽校长而被涉嫌寻衅滋事罪"公诉"的人权捍卫者单利华。然而,当常伯阳律师在单利华的哥哥陪同下抵达看守所后,被告知今天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看守所"理所当然"地拒绝了常伯阳律师的会见要求。
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以书面审理,但没有规定二审的判决可以秘密进行,尤其是这种并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寻衅滋事"案件,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的宣判应当采用公开宣判的方式。今天,南通市看守所突然告知辩护律师常伯阳该案已经宣判,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单利华的宣判就涉嫌秘密宣判,也证明了这根本就不是刑事案件,纯粹属于政治迫害事件。
人权捍卫者单利华于2015年11月20日被南通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起诉书中指控单利华的罪名共计涉及了五个事件:一、2013年5月27日,单利华和叶海燕、王宇等人一起到海南万宁,谴责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与房管局官员冯小松,为了满足中共官员的兽欲,胁迫、组织多名小学女生"开房"事件;二、2013年6月3日,单利华到广西关注女权活动者叶海燕无辜遭殴打反被公安拘留事件;三、2013年12月20日,单利华在深圳皇岗口岸出关无辜被阻出境事件;四、3014年2月3日,单利华到山东曲阜关注薛夫顺在检察院被非正常死亡事件;五、2014年3月18日,单利华在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食堂拍摄几张超标饮食照片,结果被街道办主任与保安的殴打事件等。
2016年9月29日上午十点,江苏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在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分局经过精心剪辑的现场视频证据,仍然与精心炮制的证人证言完全不符的情况下,虽然否定了单利华到山东曲阜关注薛夫顺被死亡事件的指控,但仍然认定单利华女士谴责禽兽校长、关注叶海燕、抗议皇岗口岸非法限制出境、及监督政府食堂等行为属于寻衅滋事,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人权捍卫者单利华两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不服一审作出的政治迫害性判决的单利华当庭提起上诉,该案上诉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长杜开林在事实完全不清的情况下,告知辩护律师常伯阳不准备开庭审理,要求辩护律师提供二审辩护词。常伯阳律师于2016年12月16日(上周五)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二审辩护词,根据邮寄查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杜开林法官应该在12月19日(周一)上班时收到常律师的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二审辩护意见。作为终审法院,周一收到辩护律师的二审辩护词,周三就秘密宣判,不知道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此的急吼吼背后害怕点啥?!
在南通当局抓捕、批捕、审判人权捍卫者单利华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公然践踏国家法律的行为,例如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后,居然蛮横地剥夺了在检察机关就经审查并获得许可的张建平先生的辩护人资格。在进入二审时,作为单利华家属身份的辩护人,审判长杜开林居然多次拒绝单荣华的正当会见申请。
今天,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对这种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所谓"寻衅滋事"案件进行秘密宣判,政治迫害昭然若揭已经到了连程序都懒得做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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