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湖北"赤壁四君子"之一的陈剑雄(陈进新),于2016年12月1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零8个月有期徒刑。
陈剑雄案是本月初庭审结束。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处2年8个月徒刑,折算在看守所里的关押时间,他将在本月31日获释。
陈剑雄是于2014年5月,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月17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因取保期间再次前往河南郑州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年8月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2016年12月1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刑期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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