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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14, 2011

[G4G] 亚太报道 深圳残疾人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屡屡受挫

亚太报道

深圳残疾人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屡屡受挫

2011-12-13

深圳市残疾人许平多次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残疾人联合会等15个部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他们公开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收支情况,以确认政府部门的残疾人保障基金是不是真正用于帮助残疾人就业,但有关部门并没有切实依法公布。

北京出版的《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深圳的残疾人许平是四级肢体残疾人 ,现在深圳福田区的一个残疾人协会工作。据许平介绍,他曾经多次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开支向有关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但是都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例 如,在许平出示的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于2010年10月25号《关于对<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信息公开申请>回复》中,市残联并没有 告知他任何数据,只是称“审计情况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公布”。深圳纳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庞琨是许平的代理律师,他表示,根据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条 例,公民有权知道残疾人保障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因为这些资金主要是来自各个单位缴纳的工作残疾人补贴费用,有些单位宁愿交钱也不愿招 聘残疾人员工,还有国家福利的一些费用,还有一些国家下拨的财政费用组成了这样一个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来解决专项设施的使用、社会福利的提供,残障 企业的帮助,帮助残疾人提高劳动技能,还有残疾人的就业方面。但是我们想知道这些钱都用在了哪些方面。”

庞琨律师说,1988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地方组织成立,1990年12月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颁布,从此中国残疾人事业有了组织和法律保障,尽管残疾人权利状况自此有了改观,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主 要是体现在有一些国家公务员招聘还有在事业单位的招聘上,有一些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体检的时候可能会以各种理由不合格。我们了解到有一些招聘报告上写着要 五官端正、要健康,都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像这样的一些残疾朋友在现实中找工作也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不是福利企业的话招聘起来都不是那么容易。并且《残疾人 保障法》有一个法律规定,不管是哪一个单位或者国家公务机关聘用残疾人都必须要达到一个比例。但是我们调查的有很多国家单位、国营企业、大型企业没有达到 这样的标准,所以把这个问题又推向了社会。”


庞琨介绍说,中国的有关法规要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举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也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该按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还要扶持残疾人个体开业。但中央的很多法规政策在地方上却不能有效执行,

 “就像前一段时间人事局还是劳动局有一个人事司的司长说‘公务员招聘不是解决就业的所以不存在歧视问题’。我觉得这种观点有些问题的。我们并不赞同、不敢苟同这样的观点。我觉得任何的聘用都应该追寻公平平等的原则,不能说是治理国家的人才那就不是就业,这都是不对的。”

北京的公共卫生活动人士陆军表示,中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没有被划定为残疾人,但是他们在就业和教育方面也面临各种歧视,

 “乙 肝歧视经过这么多年的抗争,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是仍然面临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这个进展里面有一些领域仍然没有最后清除制度性 的歧视。比如说在药品的生产经营领域国家食品药监局的仍然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列为就业的禁止对象;另外国家民航总局有规定,在招聘航空飞行员的时候还是要查 乙肝。这些方面还可以说是明显的制度性的歧视。”
   
接受采访的两位人士都表示,他们希望深圳市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依法公布残疾人保障金的使用情况,中国其他省市也应该公布相关基金使用情况,这样,公民才可能对这残疾人保障金的专项专用进行监督,促进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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