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31日訊】(新唐人記者朱智善採訪報導)12月26日早,北京維權人士吳田麗父親吳金海和同一棟樓劉煥勇的家,被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官員、警察、拆遷辦共200多人強行拆除,大峪派出所所長李煥成公開揚言:強拆是政府行為。28日上午屋主到區政府門前靜坐抗議無人理採。官員解答:就拆你家了怎麼著。
劉煥勇對新唐人記者說:「我們打官司贏了,他們沒有任何手續違法拆遷,現在偷拆我的房屋。把房屋拆了,還打傷人,我們無家可歸。幾天了這個流氓政府沒人管我們,28日一大早我們一家就來到區政府門口靜坐,要求區長王洪忠解決問題,他們耗著我們沒人管,中午幾個警察把我們從政府門口弄到信訪辦來了,還是沒人解決問題。」
政府工作人員說話帶戧茬,現在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一點保障,他們說只要不死人就好說,區長帶頭違反憲污,工作人員說:打傷了不菅,傷就傷了,打了就打了,他們還說:我們怎麼著都是違法,拆就拆了,就拆你們家了怎麼著。區長讓拆的。他們這麼解釋。真是流氓政府,離中南海20公里他們就這麼幹,無法無天!一切都由區長書記說了祘,想怎麼乾就怎麼幹,想拆誰就拆誰,請媒體在全世界暴光。
沒有手續 野蠻斷水電囂張強拆
據吳田麗介紹,2010年11月2日,吳田麗的父親所居住的小區張榜公佈拆遷,拆遷的理由是子虛烏有的棚戶區改造,到相關部門去查詢,得知這個所謂的《採空棚戶區改造黑山地塊定向安置房項目》是一個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項目。
為了逼迫居民們搬遷,地方當局長期以來一直採用斷水、斷電、斷路、斷通訊等不法手段。 2011年4月25日凌晨3點多,就被斷水斷電。
這棟樓座老樓,有40家住戶,戶主大多是7、80歲的老人,斷水斷電,樓頂早被拆去隔熱層,夏天漏雨冬天寒冷,老人家哪裡能受得了,很多都被逼無奈的離去,有很多沒簽協議的,但現在無法聯絡。
兩次起訴一輸一贏家還是被強拆
只有吳田麗和劉煥勇家走了法律程序,第一次於2010年12月20日,起訴門頭溝住建委違法發放拆遷許可證,區法院立案庭張庭長多次找我談話,口頭告知區領導不讓受理該案,所以不能受理,且不能按照法律規定出具裁定書。第二次起訴區住建委行政裁決違法,這一次經歷了一審敗訴,二審勝訴(於2011年12月13日接到二審判決書)
在12月26日之前當局以經組織兩次強拆,由於打110報警,工作人員拿不出合法手續,害怕才停止作業。
2011年12月26日,也就是他們接到判決書後第13天,王洪忠區長領導的門頭溝區政府組織的第三次野蠻強制拆遷中,再打110報警,要求拆遷辦主任石研出具合法手續,請求警察保護私有財產時,門頭溝區大峪派出所所長李煥成,不僅沒有讓現場拆除人員出具合法手續,還縱容支持加快拆除的速度,讓警察極力阻止我和我母親進入現場,造成我們家被強拆,住房等財產遭受損失,家人被毆打,事情都不是偶然的。
強拆那天我到公安局去報案,就看到拆遷公司的人在派出所如入無人之境,喜氣洋洋的,見到警察,警察還說人都在那了,他還說快拆呀要不什麼時候蓋呀?見到我不說了。
評估房價太低強拆消毀證據。
吳田麗講:我們的房價評估太低了,上訴的判決書明確判:裁決違法,所以要從新評估,從新評估補償,要有程序他不旅行程序,所以我認定他不合法,法院也確實認定不合法,要從新進行評估,補償費要多多了,其馬一倍以上,現在給補122萬從新評估要300萬左右,所以急於強拆了,消毀罪證,以後從新再做房子沒了還做什麼?
吳田麗最後表示:不管是什麼社會,是民主社會或是專制社會任何社會,任何地方,即使沒有法理的社會,也得有人的情理,如果一個社會連理都沒有的時候,這個社會還是不是人的社會,還是不是應該叫文明社會,我們中國大陸還是不是文明人的社會,是不是人能適合,是不是讓人舒服生活的社會,別說舒服了,能不能讓人活著的社會,己經不讓人活了,贏官司也拆輸官司也拆,怎麼都不行了,中國大陸是什麼社會,我己經看不明白了,看不懂了,這個社會是個病態社會,是己經病入高荒的社會。 相關標籤 強拆
劉煥勇對新唐人記者說:「我們打官司贏了,他們沒有任何手續違法拆遷,現在偷拆我的房屋。把房屋拆了,還打傷人,我們無家可歸。幾天了這個流氓政府沒人管我們,28日一大早我們一家就來到區政府門口靜坐,要求區長王洪忠解決問題,他們耗著我們沒人管,中午幾個警察把我們從政府門口弄到信訪辦來了,還是沒人解決問題。」
政府工作人員說話帶戧茬,現在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一點保障,他們說只要不死人就好說,區長帶頭違反憲污,工作人員說:打傷了不菅,傷就傷了,打了就打了,他們還說:我們怎麼著都是違法,拆就拆了,就拆你們家了怎麼著。區長讓拆的。他們這麼解釋。真是流氓政府,離中南海20公里他們就這麼幹,無法無天!一切都由區長書記說了祘,想怎麼乾就怎麼幹,想拆誰就拆誰,請媒體在全世界暴光。
沒有手續 野蠻斷水電囂張強拆
據吳田麗介紹,2010年11月2日,吳田麗的父親所居住的小區張榜公佈拆遷,拆遷的理由是子虛烏有的棚戶區改造,到相關部門去查詢,得知這個所謂的《採空棚戶區改造黑山地塊定向安置房項目》是一個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項目。
為了逼迫居民們搬遷,地方當局長期以來一直採用斷水、斷電、斷路、斷通訊等不法手段。 2011年4月25日凌晨3點多,就被斷水斷電。
這棟樓座老樓,有40家住戶,戶主大多是7、80歲的老人,斷水斷電,樓頂早被拆去隔熱層,夏天漏雨冬天寒冷,老人家哪裡能受得了,很多都被逼無奈的離去,有很多沒簽協議的,但現在無法聯絡。
兩次起訴一輸一贏家還是被強拆
只有吳田麗和劉煥勇家走了法律程序,第一次於2010年12月20日,起訴門頭溝住建委違法發放拆遷許可證,區法院立案庭張庭長多次找我談話,口頭告知區領導不讓受理該案,所以不能受理,且不能按照法律規定出具裁定書。第二次起訴區住建委行政裁決違法,這一次經歷了一審敗訴,二審勝訴(於2011年12月13日接到二審判決書)
在12月26日之前當局以經組織兩次強拆,由於打110報警,工作人員拿不出合法手續,害怕才停止作業。
2011年12月26日,也就是他們接到判決書後第13天,王洪忠區長領導的門頭溝區政府組織的第三次野蠻強制拆遷中,再打110報警,要求拆遷辦主任石研出具合法手續,請求警察保護私有財產時,門頭溝區大峪派出所所長李煥成,不僅沒有讓現場拆除人員出具合法手續,還縱容支持加快拆除的速度,讓警察極力阻止我和我母親進入現場,造成我們家被強拆,住房等財產遭受損失,家人被毆打,事情都不是偶然的。
強拆那天我到公安局去報案,就看到拆遷公司的人在派出所如入無人之境,喜氣洋洋的,見到警察,警察還說人都在那了,他還說快拆呀要不什麼時候蓋呀?見到我不說了。
評估房價太低強拆消毀證據。
吳田麗講:我們的房價評估太低了,上訴的判決書明確判:裁決違法,所以要從新評估,從新評估補償,要有程序他不旅行程序,所以我認定他不合法,法院也確實認定不合法,要從新進行評估,補償費要多多了,其馬一倍以上,現在給補122萬從新評估要300萬左右,所以急於強拆了,消毀罪證,以後從新再做房子沒了還做什麼?
吳田麗最後表示:不管是什麼社會,是民主社會或是專制社會任何社會,任何地方,即使沒有法理的社會,也得有人的情理,如果一個社會連理都沒有的時候,這個社會還是不是人的社會,還是不是應該叫文明社會,我們中國大陸還是不是文明人的社會,是不是人能適合,是不是讓人舒服生活的社會,別說舒服了,能不能讓人活著的社會,己經不讓人活了,贏官司也拆輸官司也拆,怎麼都不行了,中國大陸是什麼社會,我己經看不明白了,看不懂了,這個社會是個病態社會,是己經病入高荒的社會。 相關標籤 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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