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我去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给妹妹苏昌兰送衣物。苏昌兰以被关押两年零一个月多,因在微信中转发几张香港占中图片,于2014年10月27日以治安传唤带走,当天则以"煽颠"而拘押至今,期间公安以案情重大不许律师会见,检察院多次以证据不足退给公安机关。在检察院程序后律师才给会见。可而今佛山市中级法院又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多次报最高院延长拘押期。
苏昌兰长期以来患有甲亢——心臟间歇性停顿症,病情很严重,常常出现手脚颤抖。在拘押期间多次被送去某镇医院治疗,但是医院条件有艰,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营养极差。刘晓原律师多次为她申请取保候,都不予批准。
此案并不复杂,只是几句微信评论和维权文章,转发他人的一篇文章。然而公、检、法玩弄公权游戏,残酷迫害当事人,拖而不判,制造文字狱,断章取义,不问案由,盲目推定,上纲上线地兴师问罪!众所周知宪法三十五条,保障每个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等权利自由,所以苏昌兰是无罪的,当局必须依法无罪释放苏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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