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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0月 01, 2012

[G4G] 为枉死的农民兄弟王树杰讨还公道

为枉死的农民兄弟王树杰讨还公道

作者:问天阁2012-10-0116:39:53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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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权力、有义务、有责任、有必要挺身而出,强烈要求彻底查清辽宁盘锦枪击事件,依法严惩杀人凶手张研,为我们的农民兄弟王树杰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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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枉死的农民兄弟王树杰讨还公道

对于拥有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广袤国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区区钓鱼岛,弹丸之地,我国政府为什么寸土不让剑拔弩张?因为那是我国的神圣领土,每一寸土地都像“神”像“圣”一样不容侵犯!

同一个道理,对于中国人民来说,他的每一座房屋都是他的“钓鱼岛”,他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他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这不仅是国人几千年的民族传统,同时“保护人民私有财产”也是被这个国家这个政府这个政权“宪”了“法”的!

同一个道理,盘锦农民王树杰一家豁出性命保卫自己的领土、自已的财产、自已的权利如同保卫钓鱼岛一样神圣、一样可贵!中国人民如果没有这种品质那早就成了亡国奴,中华民族也早就亡国灭种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战争不仅不会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仅不会成立,甚至连中国共产党也早已消失灭亡了!所以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关心共产党事业的、不愿共产党灭亡、不甘做亡国奴的中国人都应关注“王树杰事件” ,理解王树杰,支持王树杰,为枉死的农民兄弟王树杰及其被严重伤害的家人讨还公道!

我们为什么要热爱祖国、保家卫国?因为我们的“家”在这个“国”里,保住了“国”才能保住“家”。如果我们连“家”都保不住,我们还保这个“国”干什么?今天受伤害的是王树杰一家,明天可能就是你我!如果“王树杰事件”不值得关注,不值得愤怒,那中国还有多少值得关注、值得愤怒的事情呢?!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纪委、监察部颁布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枪支管理办法》、《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等法规文件都站在王树杰一边!都说明强征强拆强迁是违法的,张研违法出警、违法带枪、违法用枪、违法杀人是犯罪的!

辽宁盘锦警察张研肆意枪杀村民王树杰事件如果可以不了了之,那就等于说中央政府及各部文件如同废纸,各级地方政府皆可置之不顾,人人皆可对而抗之……如是,则中央政府尊严何在?权威何在?令何以行?禁何以止?信何以立?民何以附?吏何以治?国何以安?

辽宁盘锦警察张研肆意枪杀村民王树杰事件如果可以不了了之,那就等于广告全国:强征合法!强拆合法!强迁合法!有异议者违法!要维权者严惩!敢对抗者格杀勿论!“谁阻拦强拆就击毙谁”……如是,则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民怨之沸腾可想而知,抗争悲剧势必愈演愈烈,枪杀案件势必与日俱增,治安形势势必日益严峻,和谐社会势必成为泡影……如是,则“人民政权”性质去矣!“红色江山”颜色变矣! “民心向背”可以知矣!“特色社会主义”可以休矣!

中华民族的先哲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共产党的领袖 毛泽东说:“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著名学者胡适说:“捍卫自己的权利,就是捍卫国家的权利。” 用生命悍卫自己的土地同捍卫自已的国土一样神圣高尚。张研不是在依法执行公务!张研开枪不具任何合法性和正当性!我们的农民兄弟王树杰没有错,更没有罪!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枪杀他!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张研为什么要杀害王树杰?张研,人民警察的败类!一个带枪的匪徒!一个对人民毫无感情的冷血动物!一个毫无人性的衣冠禽兽!张研不究,警纪难肃!张研不惩,国法难容!张研不办,民愤难平!张研不除,民不聊生!张研不死,国无宁日!张研不杀,后患无穷!

连年来,拆迁悲剧在祖国各地愈演愈烈,拆迁血泪横流南北,从阻拦强拆,到跳楼、自焚,从群欧致死,到开枪格杀……如不严惩张研,各地争相效法,此类恶性案件频发,则法何以堪?民何以生?如视人民如草芥,杀人似宰鸡,则民堪忧矣!国堪忧矣!

为了捍卫生的权利,为了捍卫人的尊严,为了捍卫警纪国法,为了捍卫改革成果;为社会不乱,为政权不危,为不亡国,为不枉死,为天下安,为人民幸,为真理,为死者,也为明天的自己,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权力、有义务、有责任、有必要挺身而出,强烈要求彻底查清盘锦枪击事件,依法严惩杀人凶手张研,为我们的农民兄弟王树杰讨还公道!

2012年国庆节10月1日16时于问天阁

 

 

 

 

   

本文作者:问天阁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zhangyunfei.blogchina.com/1369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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