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5月25日)下午再次来到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依然铩羽而归,未能会见吴淦。
接待我的仍然是警号110249的警察,拒绝会见的理由未变:办案单位通知限制律师会见!
不同的是,这次三道岗的接待人员,都面带微笑,态度和蔼。但于律师职责而言,需要的是看守所遵守法律安排会见,而不是违法中的灿烂笑容。
再次前往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控告。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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