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现代农业借款案受害人。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从2003年起,就在西安等地广泛向社会"借款",起步是1万元。这个公司宣传说筹集到的款项用于发展猕猴桃、茶叶种植业,建设冷库、老年公寓等项目,前景广阔,回报率高,给出借款人的利息根据金额和借期的不同,每年为12%至15%。
到2014年12月,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对到期的借款停止支付利息,也不给退还本金,叫出借款人继续将本金出借给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叫做"续借"、"转借"。我们出借款人多次打电话给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法人宋金典,宋金典不知躲到哪儿去了,连面都见不到,只说是资金紧张,周转不开,以后连电话也打不通了。
我们于2015年1月纷纷向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报案,未央分局一直不给立案。直到2015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才给立了案,因为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的一处吸收借款的办公地在碑林区。又经过一年,到了2016年8月底,现代新农业开发公司法人宋金典等三人才被拘留。
从碑林公安分局立案至今已经过了二十个月,案件侦办进展情况怎样?办案人员从不给我们通报。我们多次到碑林公安分局询问,得不到具体的答复。我们也集体到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政府上访过,案子依然如石沉大海。
据我们自己的统计了解,给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前后共有3万4千多人,出借款总额有10亿多元。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声称的开发项目,许多都带有欺骗性。例如公司人员带我们参观过的建在长安区东大乡的老年公寓,新农业开发公司说是他们的项目,给公司借款的人就成为这个老年公寓的会员,以后可以享受会员的优惠待遇。因为我们出借款人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对养老问题特别关注,现在看来这是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欺骗的一个手段。实际上这个老年公寓根本就不属于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据我们统计到的情况,我们这些出借款人已经有28人因看不到办案的希望,出借款收不回来,忧愤抑郁而死,哪儿还谈得上享用老年公寓优惠待遇的福分?我们还了解到,此案最近被碑林区人民检察院退回到碑林公安分局,退回的理由是什么?碑林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都不给我们通报。
2017年5月23日,我们近百出借款人再次到西安市公安局上访,要求纠正"非法吸收资金"的错误定性,此案属于资金诈骗而不是"非法吸收资金";要求公布案件侦办的进展情况,公布我们的巨额钱款的去向。最根本的要求是追回我们的血汗钱!
全体上访的出借款人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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