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书记雇佣黑社会半夜违法强拆 挑断户主三条筋
我是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三甲村村民张其军,2013年6月22日晚上3点多钟,我们一家还在睡梦中,突然一群人撬锁闯入我家屋内,他们手持棍棒匕首,不容分说,便将我父亲、母亲以及90多岁的奶奶和5岁的儿子拖到街上。将我和妻子赤裸从被窝里拖到地下,他们怕我反抗,于是一棍子将我打到,然后另一人用匕首将我右臂捅了一刀,致使我三条筋断裂。村书记张林指挥黑社会人员抢走我的电脑和家里所有人的手机,然后用铲车将我家合法房屋全部推倒。家中的生活用品,衣服被子以及吃饭用具和户口本现金存折等全部被埋在了废墟里。
二,报案后,公安局不予立案
案发后,我在第一时间向高新区公安局报了案,根据当时医院病历及公安局指定医院会诊结果证明:我当时伤口长度为11cm,右臂三条筋断裂,并致其右手中指及环指不能屈伸。根据我国2014年颁布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2.和5.9.4.I以及5.10.4a已构成轻伤。然而潍坊高新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却分别在半年后和一年半年后才给我做出伤情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我的房子是有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合法房产,根据宪法和物权法,我的房子是其私有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犯。当我的合法房产和私有财产受到故意损毁造成重大损失后,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应根据刑法规定立即立案侦查,并控制嫌疑人。然而公安局却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三,政府支持并参入非法强拆
案发后,我的妻子第一时间去向新城街道办事处书记反映情况,却被新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殴打,直到我的妻子拨打110,110出警后才得到制止。
我在自己被损毁房屋的宅基地上重新搭建房子居住,却被高新区城管局以非法建筑拆除,高新区城管局执法犯法,全然不顾违反宪法和物权法。在拆除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我家人30多个小时,政府工作人员在我临时的家中将我8岁的儿子一脚踹倒,致其头部受伤。
四、非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需提交:
1、土地使用权流转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地上建筑物权属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核对原件)
4、申请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征地协议书(县征地事务所与土地所有者签订)
6、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有资质的地产评估机构办理)
7、土地出让合同(县国土资源局与土地受让方签订)
8、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9、契税缴纳凭证或减免税审批件
10、涉及转让的需提交地上建设物转让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其中第2条、第3条、应有我提供证明或签字,但直到现在,我并没提供任何证明和签字。奇怪的是开发商却得到了包括我宅基地在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潍国用(2011)第E137号,规划用途为商住。这说明开发商取得的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要么是国土部门非法办理的,要么是有人提供了假的证明材料。我们要求潍坊高新区国土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但高新区国土局却拒绝公开。
五、动用公检法制造冤案
我在对当地政府哭诉无门的情况下,选择了上访。我上访过程是逐级上访的,从街办一直到高新区到潍坊市政府到山东省政府最后到国家信访局。高新区的领导对我说,你去哪里上访也不管用,不管你到哪里上访,最后还是我们解决处理。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予我上访问题的答复。
我无奈只能去中南海上访,为阻止我上访,高新区公安局于2016年6月将我以损害财物罪刑事拘留。其理由是2年前我曾砸破了挖掘机的玻璃。但事实是,2年前有挖掘机侵犯我的宅基地,我拨打110报警后,110出警对挖掘机进行了制止,但110走后,挖掘机继续侵犯我家宅基地,我再次拨打110,110不再出警后,我对挖掘机劝阻无效,便砸破了挖掘机的挡风玻璃。此行为本属正当防卫,现在却成了高新区公安局刑拘我的借口。
至此,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真正的受害者成了罪犯。
这就是潍坊高新区所谓的人性化拆迁?!和依法拆迁?!坊间一直流传高新区的某些政府领导干部和公检法人员暗地里有房地产开发商股份,其实也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解释为什么许多领导干部不惜冒政治错误和违法错误的风险而支持非法拆迁。
高新区的某些领导为了掩盖他们违法犯罪的事实。一方面打击因非法拆迁而引发上访的群众,目前,高新区已有多名上访群众被非法刑拘。只要新闻媒体去国家信访局和中南海马家楼公安局信访接待处了解一下潍坊高新区有多少人上访,上访的原因是什么,再来潍坊了解上访人员现在的情况下落就可以了。另一方面利用政府的影响不停地动用媒体来美化自己。但无论如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中央新闻媒体再次到潍坊高新区采访时,请向每个村公布新闻线索电话,看看老百姓会怎么对您说。
山东潍坊高新区新城街办东三甲村张其军
妻子电话:1395363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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