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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3月 20, 2017

【维权网24437】 人民陪审员陪信访局截访,洛阳杨玉珍向监察局举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年3月15日,原洛阳市总工会信访办主任杨玉珍以邮寄方式向该市西工区监察局提交举报信,请求追究对违法录用西工区凯旋东路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赵元维为西工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的责任人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杨玉珍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法〔2015〕100号)第二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据此,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赵元维作为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担任审判员。西工区法院非法录用赵元维为陪审员专门审理行政案件,难辞其咎。

司法所所长赵元维不但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而且还陪同西工区信访局进行截访。洛阳市总工会信访办主任杨玉珍因为其在信访办工作10年且经过考核录取,却未被列入编制内,而沦为访民,且被列为维稳对象,在敏感时期常常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17年3月6日杨玉珍再次赴京上访,遭遇司法所所长、人民陪审员赵元维一路跟踪。3月11日,杨玉珍被赵元维等截访回洛阳。

早在2014年12月3日,杨玉珍因在北京上访,也与其他访民一样遭遇截访。次日,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作出了车站公(社)行罚决字【2014】0275号行政处罚决定,称"现查明2014年12月3日11时许,杨玉珍在北京市中南海地区非法上访,扰乱单位秩序",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杨玉珍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政府作出了驳回杨玉珍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判决书赫然书有人民审判员赵元维,公然对抗最高院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规定。

此案正处于河南省高院再审听证程序中。听证中,法官问车站公安分局:"你局认定杨玉珍扰乱单位秩序。请问杨玉珍扰乱了哪个单位秩序?"该公安竟然说:"扰乱中南海秩序"。一语既出,石破天惊。但中南海戒备森严,杨玉珍怎么可能扰乱中南海呢?

至于原一审的陪审员赵元维系司法所所长的事实,系杨玉珍在2017年3月11日遭遇赵元维截访后才得知的。于是,杨玉珍向省高院邮寄了补充材料,强调司法所所长担任人民陪审员属于违法,难以保证审判的公正。同时,杨玉珍向监察机关举报,要求查处录用司法所所长为人民陪审员的违法行为。

杨玉珍手机:1393796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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