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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5月 15, 2017

【维权网24784】 湖北荆门刘艳丽案已经进入当局尴尬的二次退查阶段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刘艳丽案起始就是当局意欲给其思想定罪,给文字设狱,这些年当局给异议人士设局打击迫害的案例很多,也因此让很多人进入监狱,刘艳丽案只是其中一例。
刘艳丽案相比其它争议案件更加温和,无街头的冲击,也非捍卫人权的旗手,虽她主张民主自由,级别也没有到达中共必须打压的程度,她对当局的唯一威胁就是关爱抗战老兵,这是在揭历史的伤疤,加之艳丽性格特点,因此,当局就搬起法律的笼子将艳丽关了起来。

再看当局给艳丽的定罪是诽谤罪,被诽谤者是已故的前中共领导人毛泽东,显然毛泽东是公众人物,对其评价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因为毛所建立的政权延续到今天人们还得承受;即便毛泽东不是公众人物,诽谤罪也是一个自诉案件,其原告需毛泽东的直系亲属,当局也不能直接抓捕刘艳丽,更不能因此对刘艳丽提起公诉。

刘艳丽从2016年9月26日被抓捕关押了7个多月,当局最少有以下几点为社会所不容:1专门设计罪名,为文字设狱; 2违反法律规定,干扰刘艳丽依法维护权利,干扰其自行聘请律师。3,检察机关违规将自诉案件批捕并审查,使得刘艳丽被关押期限延长。4,在二次退查后,公安机关依然我行我素,剥夺刘艳丽的律见权,拒不变更强制措施,已经严重违反了程序正义。5,为掩盖和保护作恶,当局将此案列为机密案件。

由此可见,当局视法律为儿戏,任意抓捕合法公民,确实让号称法治国家中的普罗众生心惊胆战,我们必须呼吁当局立即释放刘艳丽,追查迫害刘艳丽案的责任人!

谁提议,谁决定,谁办理,谁执行,将案情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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