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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月 09, 2017

【维权网24029】 投诉:一场交通肇事案给我们家造成的比车祸更深重的灾难

我是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居民胡培治。照片上这个昏迷的男人是我的儿子胡采峰,他于2007年6月27日晚上10点多,在延安百米大道被车撞伤后再没有苏醒过来,处于植物人状态已经十年了。

胡采峰被撞伤后,他妈妈庞增芳没日没夜地看护照顾他。抢救治疗花了数十万元。汽车肇事的案子至今没有侦破,庞增芳因此事上访,被延安交警一大队、延安市政府工作人员欺骗、刁难,被保安人员撕扯、殴打,致使她偏瘫病复发,生活不能自理,每年为她治疗又增加了一笔花费。胡采峰的妈妈发病前,我们全家的生活只靠我一个人在胜利商城清理垃圾每月400元维持,胡采峰的妈妈病倒后,我要照顾两个病人,不能到胜利商城干活儿了,东求西借,我们家债台高筑。庞增芳在这种境况下仍拖着残疾的身体,和我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甚至沿街乞讨,向社会各界求助,结果基本无济于事。这使庞增芳对政府、对社会、对家庭、对子女失去了信心,气愤、焦虑直至绝望,多次产生寻短见的念头,被我劝说制止。2010年9月12日早上7点多,她从延安博爱医院住院部6层楼的窗子上跳楼身亡。

撞伤胡采峰的司机当时驾车逃逸了,交警部门说当时监控录像设备全部瘫痪了,无法提供现场的监控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坏了就无法破案了吗?况且百米大道的视频监控系统,是花了纳税人的近千万元建的,到我儿子被撞时已瘫痪了半个多月没有及时修复,致使连续发生7期交通肇事司机逃逸事件。交警一大队人员在勘查现场时竟把重要的物证------汽车大灯碎片遗漏在现场,提取到后至今未作鉴定。案发时现场周围公交车站有七八个人等车的人,热电厂门口绿化带有五六个乘凉的人,办案人员至今没有找这些人调查询问。这些情况不能说交警大队对至今未破案没有责任。

到2010年10月,政府有关部门两次给了我家救助金22万元,每次给救助金都是我们多次反映求助,才迟迟解决一点,连基本的医疗费都不能保证,致使胡采峰错过了最佳治疗期。

延安博爱医院在我妻子跳楼前,已发生过3人从住院部窗子跳楼的事情,院方仍然没有采取防范措施,没有给窗户安装防护网。我对此提出质疑时,院长答复说:他今后也不会改进,不会上防护网。我妻子庞增芳跳楼惨死后,院方和宝塔派出所未通知我们家属到现场勘查、尸检,就把庞增芳的遗体送往太平间,对我们就此做法提出的异议置之不理。

一次车祸造成我们家一死一残,案件一直没有侦破,肇事者逍遥法外,我们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昏迷十年的儿子得不到应有的医治和照顾。我今年60岁了,要到处借钱、护理病人,还要抽空打问案件侦办情况,向政府申请补助救济,所有这些事情都压在我一个人身上,你想我活成个什么样了?今后的日子怎么过?我也曾想过随妻子而去,一死了之,但我死了,躺在病床上的儿子怎么办?我无数次做梦都想着把撞伤我儿子的案子破了,给我们应有的补偿,医院对我妻子死亡给予应有的补偿,使我们一家能够活下去。

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居民 胡培治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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