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全体请愿的山川林业投资人。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07年8月查封陕西省山川林业公司至今已经十年了。2011年1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所谓的"山川林业"集资案开庭"审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涉案十七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山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常胜勤判14年,总经理周萍判12年;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由政府追缴,返还投资人。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山川善后办公室,以极低、极不可思议的价格拍卖了山川的一些企业和不动资产,但至今没有给我们投资人返还一分钱。
据我们集资人的统计,给山川林业公司投资的共有17909人,投资额总共近7亿元。西安市政府的山川善后办公室在我们投资人不断地追讨下,追回1亿多元,都被西安市公安局时任副局长王安群等一伙贪赃枉法的官员侵吞挥霍了,我们投资人一分也没得到。
应该指出的是,西安警方利用职权勾结有关方面公然编造罪名进行掠夺,远不止山川林业一家。对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查封"就是其中一例。2007年6月,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率领经侦支队数十人员,查封了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总部及12个商店,理由是"涉嫌非法集资",后又说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股东们的质问下,又说是"挪用公款",1544名股东的资产,股金总额5700多万元被掠夺一空。
对我们的巨额资产被西安警方掠夺,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荒唐判决,对党政官员的包庇、漠视、推诿,我们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抗争诉告。仅在2016年,我们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9月29日决定,说我们的上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侵权赔偿的规定",不予受理。直到两个多月后,我们才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法院的这个决定《通知书》。我们又在北京找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叫我们回陕西找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3月答复我们说,最高人民检察院给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是《通知》,不是裁决。陕西人民检察院究竟受理不受理,没有明确表态。这是明显的扯皮、推诿、不作为。
2017年4月18日,近千受害人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请愿。我们围在省检察院大门外,要求主要领导人出来答复我们:陕西省检察院对山川造林投资人的诉讼、对最高检的决定到底受理不受理?给我们一个明确的书面答复。
全体请愿的山川林业投资人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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