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6月20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9点,伤残军人陈风强的哥哥陈凤明、陈凤荣,前往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落实停止施工的情况,令人欣慰的是,该局的吴副局长和一位科长接待了陈氏兄弟,给予了《关于<关于停止违法施工的紧急申请>回复》的珠金建函[2017]第175号答复,明确已在6月16日(上周五)就责令违法施工者黄琪耀停止一切施工行为。
自2017年6月7日起,黄琪耀依仗着据说是女朋友的珠海市公安局刑警科长后台,坐着公安机关的警车,带着大批警察与不明身份的人,在伤残军人陈风强位于金湾区华阳路金海岸509号楼房南朝阳面两米处,开始砌墙打桩,要建高楼。见自己三层楼房采光通风权被黄琪耀非法侵害,陈氏兄弟进行坚决抗议阻止,但遭遇黄琪耀雇佣的数十名黑恶势人员和警察的恐吓,甚至陈凤荣、陈凤明还被警察传唤到金海岸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达10个小时,释放时没有任何手续。
在本网法律工作者的援助下,陈风强三兄弟以及代理人李向前、梁颂基等六人,于2017年6月14日周三,前往珠海市金湾区规划局、建设局投诉,提交了本网法律工作者起草的《责令停止违法施工的紧急申请》材料。据悉,当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吴副局长听了陈氏兄弟的反映后,也觉得不妥,而且明确住建局从未给黄琪耀颁发过《建设施工许可证》,就当场表示,如果反映情况属实,一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伤残军人陈风强和哥哥陈凤明住房的采光通风权,决不迁就违法行为。
从今天金湾区住建局出具的珠金建函[2017]第175号《关于<关于停止违法施工的紧急申请>回复》的答复来看,黄琪耀虽然在金湾区住建局现场调查时,出具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但据说,这些手续的取得时间均在2013年,也就是伤残军人因为8层楼房被城管违法乘车5层半维权,反而被诬告陷害失去人身自由的时候。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这些手续都已经属于超过两年未建设而无效,土地使用权应当由政府无偿收回。即使,黄琪耀的手续在期限内,由于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和规划局在用地批准书与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没有征求四邻(尤其是北邻)的意见,也没有考虑四邻的采光、通风、环境、排水、出行等情况,颁发这些手续也都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根据本网法律工作者的建议,陈风强兄弟准备启动法律程序,要求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金湾区规划局撤销给黄琪耀的建造违法建筑的手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风强电话:1888049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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