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早上8:30分,我和父亲来到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郑局长没在,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局长开会去了。一男性工作人员问我们:你们是什么事?我们说:保外就医事。他说:尹局长是主管局长,我们说:哪位是?他带我们来到副局长办公室门前,推门看了看,之后打电话,随后告诉我们:他现在有事,下午会来。
下午1时许,我和父亲准时来到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副局长办公室,尹副局长将我们引到视屏会长议室,随后又进来三名工作人员:马艳局长、芦局长(出来会议室经询问得知)黄主任。
首先我说明来意:我想知道司法局什么原因什么理由拒绝接收病重的母亲肖蕴苓保外就医问题?请给出具书面答复。
马艳做了说明:我们2月6日接到函(吉林省女子监狱发函)7日、8日两天进行了走访,7日走访了保证人,又走访了肖蕴苓的配偶。8日走访了邻居和居委会社区,综合邻居和社区的调查,在7个工作日内发函(14日发函)给监狱。按照《吉林省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第29条第4款,(念)不得泄露在受理调查评估委托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调查评估意见以及当事人、罪犯的隐私。
我要求给予书面答复。回答我:不给书面答复!随后尹局长:答复完了!边说边迅速的带着其他人走出了视频会议室。
这是再一次用强权压制吗?这是政府工作干部应有的工作作风?
我们随后找到了司法局纪检委办公室,见到了陈书记,述说了其工作态度问题。陈书记简单的记了下名字及电话,让我们在办公室等会,他去问问(去了尹局长办公室),等了好久没回来,我敲门进了尹局长办公室,再一次请求出具书面答复。
陈书记站起来走了,尹局长告诉我:别找我!我说那个决定是您签的,不找您找谁?回我说:爱找谁找谁!我说决定是您签的,您得负责任!
他随后站起来说:跟我走去其他屋。我跟随尹局长从楼梯一楼至五楼走了几个来回,又跟着去楼外走了一会儿……,最后尹局长快步冲进办公室将我们推出门外反锁上门,任我们怎么敲门也不开!
我们茫然了!这是什么工作态度?!这是一种逃避吗?不能正确回答问题就选择这种不面对?我一定要知道一个80岁病重的老太太怎么就没有生存权利,国法哪里规定了可以肆意剥夺老人的生命健康权?!
随后我打了12345市长热线,热线告诉我向12388反映,四平市纪检委田姓工作人员告诉我打3518676找四平市铁东区纪检委反映。最后,尹局长再次开门持执法仪(还有其他四人外场)接待了我们,我们再次恳求给予重新研究高抬贵手,允许80岁的老人保外就医…尹局长最后表示:跟领导汇报,第二天9点让再去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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