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3月31年,本网获悉:苏昌兰煽颠案和陈启棠3月31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宣判,苏昌兰获刑3年,陈启棠获刑4年6个月。
-- 刘晓原律师庭后向法庭指出:苏昌兰案是极为荒唐的宣判,宣读判决书时只读公诉方指控和法院的认定,不说辩护律师辩护观点。宣判后,也不问苏昌兰是否上诉就敲法槌说宣判结束。刚宣布开庭后,苏昌兰向审判长提出有䃼充辩护意见,也不允许她说。而陈启棠案件也是匆匆宣判,时间也不到三分钟。
至今天宣判苏昌兰被羁押已两年五个多月(2014年10月27日刑拘),陈启棠(天理)是2014年11月25日刑拘,已被羁押两年四个多月。
苏昌兰是在2014年10月27日佛山南海区警方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她带走,随即又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一年多后,在2015年11月12日案件被起诉至佛山中院,2016年4月21日开庭审理。苏昌兰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佛山中院称报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之后四次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每次三个月)。这第四次延长的审限要到5月12日届满。此前,辩护人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被法院以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苏昌兰案的案情并不复杂,起诉书指控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文章三篇、微信三条。
陈启棠(天理)是2014年11月25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4年12月31日被逮捕。随后,当局以各种方式拖延审判,2015年5月29日,案件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7月14日,案件第一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年8月13日,案件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9月29日,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15年10月29日,案件第三次重报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时,2015年12月8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2016年3月8日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对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延长三个月审限。一年多以后,2016年4月21日才开庭审理。其案件拖延情况与苏昌兰案一样。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维权网""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